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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文章来源:景明网 点击: 最后更新:2008-3-11 10:03:12 责任编辑:教育科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2008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豫毕指〔2008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8年我校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评选依据: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学校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字[1998] 222号)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见景明网)的规定,根据广大同学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认真组织评选。

2评选比例: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7%。(名额见附页《2008年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评选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初步人选,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正式人选,并报学生处审定。

4、材料报送:各学院将《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2008年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表格请到景明网下载, 内容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学院汇总名单(加章)和评选情况报告一式一份,于2008314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处。同时随报学院汇总名单电子版。

联系人:胡波   电话:6393687

电子邮箱:wxy3926163.com

 

附件:

12008年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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